法律问答

婚内财产协议有效吗,财产全部归一方所有

2019-09-06 17:49: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婚内财产协议离婚时是否有效:
    1、婚姻法19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婚前财产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由此可见,合法有效的婚内财产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
    2、婚姻家庭领域的协议,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这一点在合同法总则第二条最后一款有明确体现。但婚姻家庭领域的协议,仍属于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婚内的财产协议,只要订立协议的时候,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符合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该协议就属于合法有效对订立协议的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58条、59条、60条、61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条
  •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需要注意约定的效力问题:  
    一、婚内财产协议中的以下三种约定可能被认定无效:  
    1、约定财产归子女所有  很多夫妻在签订协议时会约定某一部分财产归子女所有,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管。从法律.上来看,属于赠与没有履行,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约定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归双方共有但未作产权变更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未办理产权更名手续,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二、婚内财产协议中三种限制效力的约定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的约定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责任,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婚内财产协议中关于不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的约定,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陷入经济困难、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人的债务由一方承担的约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该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的约定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若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如果对方置之不理,患病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医药费用。
  •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有别于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和婚前财产公证,是夫妻双方在婚姻续存期间对夫妻各自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所有权进行协议,由于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没有公示,不能推定第三人必然知道,所以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对第三人无效。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笔者在实务中遇到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
    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
    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 我国法律允许夫妻双方进行婚内财产协议,所以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了房产为个人所有的,则可以在离婚时不对房产进行分割,但是如果在婚内协议中约定了房产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的,可以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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