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滕州老家买了7年的农村养老保险了,现在我在济宁打工,公司里有给员工买养老保险的,我今天43岁了,是买合适,还是不买合适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9-04 09:46: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011年7月1日起实施
    58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之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机构核算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综上所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有企业,都应当在201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后,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对于未缴纳的社会保险,劳动者在搜集证明双方劳动关系,以及自己在该企业从业时间的证据之后,可以向企业主张缴纳社会保险。
    如果企业拒绝缴纳,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控告,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给该企业下达 限期整改通知书,如果企业逾期仍然未予缴纳
    那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84条的规定,对该企业处以应当缴纳社会保险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对于主要负责人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 只要当事人申请社保关系转接时的年龄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就可以转移社保关系;
    2、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
    (1)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及缴费明细)、劳动合同解除书等证件及资料,事先咨询转入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明确;
    4、以上参考资料来源及更多内容:《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23号)。

  • (一)养老保险金离婚怎么分割?双方已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其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数额明确,在分割时可操作性强,可按平等原则进行处理,即由领取保险金多的一方按月给少的一方补付差额款即可。
    (二)养老保险金离婚怎么分割?双方只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由于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能领取养老保险金,将来到底能否领取养老保险金、能领取多少养老保险金尚无法确定。此种情形,给审判带来了麻烦,其分割的可操作性较差,法院既不能按预测可能取得的保险金数额进行分割处理,也不能因为操作性差而不予处理。法院只能根据平等原则进行分割,即以法院裁判时,双方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总额数为基数,按平等原则进行分割,由养老保险费账户总额多的一方给少的一方补差,调平原、被告的财产差额。
    (三)养老保险金离婚怎么分割?一方已实际取得了养老保险金,另一方尚未取得养老保险金如何分割是审判实践中的难题,其难在已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数额明确,可以据实分割,具有可操作性,而尚未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一方其保险金的数额尚不能确定,不能直接根据已缴养老保险费的数额进行分割,可操作性差。
  • 社会保险金是国家强制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因此,每个单位都必须为其员工交社保,这是法定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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