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前老公父母出首付买了一套房子给我老公一个人,购房合同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但后来房贷是夫妻一直在还,但是没还清,现在想办房产证可以加妻子的名字吗?怎么加?

2019-09-03 09:23: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婚前买房房产证署应进行充分协商
    根据《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为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双方都有出钱而只有一方姓名,另一方因为不好意思或者怕影响两个人的感情而未在房产证或者相关证件中体现自已的房屋所有权利,那么一旦双方反目,在分割财产时难免会发生争执并使得这一方处于不利位置,因此在婚前买房,最好写上每个出资人的名字,这样一旦出现问题也不会产生纠纷
    2、各方出资赞助买房钱款约定清楚
    年青人买房可能积蓄不足需要向父母借助,这种情况下买房时如已在房产证上同时写明两个人的名字,还要再另外签署一份协议。因为如果双方分手,在无任何协议或者凭证的条件下,父母的出资将被认定为赠予两人归双方共有,父母也无权追回这笔出资钱款,岂非不公平。所以,无论是父母出资还是其它亲友赞助,在贷款买房前对于出资一方的钱款一定要划分清楚,最好向借款人打个借条,以免分手时反目成仇。
    3、婚前财产公证或协议十分必要
    在双方还未确定夫妻关系前,可以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或者共同签署一份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彼此能够及时找出证据来证明,也好避免日后房产纠纷带来更大的麻烦。
    4、贷款买房后月供还贷义务最好签协议
    现在银行在为个人办理购房贷款按揭时审批格外严格。未婚情侣贷款买房,一方因某种原因不能贷款就只能依靠另外一方,如果日后感情不合分手的话,那么贷款的这一方就得独自承担这笔庞大的“外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贷款买房双方在非配偶关系下,应该签署一个协议,明确双方的贷款权利与义务,一旦一方不能还贷或者负担不起,另外一方仍需要对银行承担还贷义务。
  •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首付的按揭房的情形,这种情形下,参照《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处理,视为夫妻一方婚前的购房并支付首付款的行为。其房屋为一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一旦离婚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如果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其中一方,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 婚前房产证上加名字: 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麦的,结婚后,配偶名字也想加为房子的共有人,则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 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子的市场指导价或评估报告和评估费用发票,麦双方份身证,购房发票,契税证,网签购房合同房改房的时间以房本、收据、出售公有住宅协议上的时间为准,此外还需供提户口本、结婚证。
    另外,为了证明是购房人的唯一住宅,还需要房管部门出具无房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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