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是房屋定金合同,商住两用房事后不想买了,然后售楼员说不能退,现在合同上的首付款写的大写字母的钱数是错误的,小写是正确的。那这份合同可以成为我退款的依据?我可以退?

2019-09-02 11:15: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连锁加盟的合同成立生效,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 签订租房合同,交了定金,就是合法有效的。
    如果不想租了,必须与对方协商,经过对方同意。
    即使对方同意解除租赁合同,租房人也要承担违约责任,定金恐怕也是不能退的。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签订买房合同符合以下条件可以退房,或者买房在赔偿房总价20%违约金情况下也可以退房。
      从目前的法律规定与法院审判实践来看,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
      
    1、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房产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另外,购房者也可在合同中约定如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不符合售楼广告或售楼书、房屋交付后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退房条件。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若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协商难以达成共识时,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房,一般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2、法定条件,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购房合同义务的,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条件。
  • 合同里如果有解除合同的条款,可以退款并要求违约金。所谓解除权是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基于法定或者约定的事由,通过当事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使合同自始不发生效力的权利。
    附相关法律条文:《合同法》第9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可见,解除权行使的方式主要可分为通知与进行批准,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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