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几天我和几个同学(我们都刚刚高中毕业当时喝了点酒)被另一个同学叫去打架,当时我们刚到的时候双方就打起来了,对面的全是社会上的混混,我们也上去打了,我们这边以刚毕业的学生为主,双方都没有持械,后来警察来了我们都跑了,抓了对面五个也抓了我们这边一个叫来的社会青年,后来马上就立了案定义为聚众斗殴致人轻微伤,要抓我们所有人,双方都同意和解就是警察不同意了要起诉我们双方,现在那个叫我们去的同学和那个致人轻伤的人也都逃跑了,留我和我几个同学家长来处理,请问我们该怎么办?警察还不准我们取保候审,一被发现就被刑事拘留

刑事辩护
2018-08-25 23:27: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致人轻伤的,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因此而被刑事拘留的,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仍可以由负责案件侦查的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如果不符合条件的,则不可以进行取保候审。
    轻伤害案件是指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且属初犯、偶犯,社会影响不大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认罪并确有悔改表现,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或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并即时履行赔偿的案件,被害人要求或者同意不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
    如果不能达成调解协议,公安机关将案件送达检察院提起公诉。
  • 因聚众斗殴被刑拘,对方轻伤: 聚众斗殴罪属于公诉案件,即使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取得被害人谅解或被害人不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法律责任的,依然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应当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
      犯聚众斗殴罪的,一定会被判刑的。
      《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目的的打架斗殴等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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