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了解一下打人伤人比抓了会判刑吗

暴力伤害
2019-08-30 08:09: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人者如果年龄已满16周岁以上,对自身所实施的行为存在认知,且经司法机关审理认定,犯罪嫌疑人系主观上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无事生非的随意殴打他人,致受害人轻伤,按照刑法293条寻衅滋事罪的规定及其司法解释,已经构成了“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犯罪事实。量刑原则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纠集多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量刑原则为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打伤他人,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轻微伤的按治安案件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打人肯定是违法的。如果致被打者轻伤以上,会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如果致被打者轻微伤,则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当受到治安管理行政处罚。  被打者被打后还手,如果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可以认定正当防卫;如果防卫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防卫过当的,要负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造成对方伤害后果的,定故意伤害罪;致被害人死亡的,定故意杀人罪。以上所说的情况是一方对另一方实施不法侵害的情况。  如果双方是互相斗殴,一般情况下不存正当防卫的问题。
    不存在正当防卫的问题,也就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因为防卫过当要求具备正当防卫的条件,但防卫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双方互殴不能定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也不是绝对的。如果双方互殴已经结束,一方又对另一方实施伤害行为,这时对方是可以进行正当防卫的,但这种情况下定正当防卫的条件会很苛刻,一般情况下是难以认定的。
      《刑法》  第十九条【聋哑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无过当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