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地老板欠钱我怎么打欠条在法律上生效

2019-08-26 11:56: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欠钱属于民事纠纷,对于民事纠纷:
    1、根据我国民法规定。一般民事纠纷都采用调解;
    2、即可以是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也可以是法院达成的调解;
    3、对于调解不成的,法院进行判决。
    要求恢复原状、停止侵害并且赔偿损失。
  • 用人单位不发放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劳动者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第一百九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一百九十二条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一百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
  • 欠钱的人没有给打欠条,这种情况往往就无法去打赢官司。法院尊重的是法理,你没有过硬的证据,法院是不会支持你的诉求的。可以通过以下四个方法:
    1.找到当时在场的证人上堂作证。
    这个证人必须与双方无利害关系。其实,这个证人一般是没有的,或者就是有,也很难找,没人喜欢多管闲事。因为民间借钱的时候一般都是隐秘的,不公开的。往往是人越少越好。第三方中间人存在的时候几乎没有。
    但是也有些细心的人,他会叫上一个中间人,为其做证。
    2.债权人找到债务人,先不要急着逼他还钱,你可以把你们借钱时候的情形,引诱他再回忆一遍,复述一遍。在此同时偷偷录下影音视频。
    3.债权人找到债务人,好好跟他说,不要马上逼他还钱,态度要缓和,可以要求他慢慢还,然后定一个还款计划,有了这个还款计划,就等于他承认欠你这笔钱。
    4.债权人可以委托律师与债务人接触,律师做好谈话笔录和录音。
    欠钱的人,他的心里是虚的。一般代表正义的律师找他谈话时,他肯定会流露出欠钱不还的理由。这就是他欠你钱的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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