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从2017年9月份开始,本人向xx等平台借款,有15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不等,刚开始只借了几千元,因借条为借一押一,借1500元,借条为3000元,周期为7天,7天利息为本金的30%,也就是7天利息为450元,到期可续期,如果逾期,按本金的10%到20%收取逾期费,现本人已支付超过本金的续期费(利息)现已无力偿还债务,现已逾期,平台催款部已在爆本人通讯录,给本人通讯录的每一个人打电话,开口就骂,请问这几个平台是否涉嫌高利贷?是否违法?我要如何处理?请帮帮我!谢谢!!

2019-08-21 09:20: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在我国,根据借款合同出借人的不同,可以将借款合同分为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和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所谓民间借贷,通常是指自然人之间的为了互助互济而签订的借款合同。
    民间借贷合同通常具有下列特性:
    (1)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也就是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的生效除了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之外,还要求实际交付货币。
  • 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
    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 年利率超过36%的民间借贷超过部分法院将认定无效,因此对于借钱多少利息算高利贷这个问题,超36%可以称之为高利贷,高利贷并不违法,只是超过部分将法院认定无效。如果套取金融机构资金放贷,有可能触犯刑法。
    年利率24%以下的民间借贷法院予以司法保护。年利率为24%至36%,这个区间作为一个自然债务,如果要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保护,法院不会保护你,但是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也不反对。
  • 债权人和债务人有约定贷款利息的,债务到期后,债务人应当偿还债务及约定的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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