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盗窃摩托车价值6000元要判多久

刑事辩护
2019-08-19 10:02:5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只是一辆摩托车的话,数额较小,可以做免予刑事处罚辩护。对于盗窃公私财物虽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被害人谅解及其他轻微情节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对于不构成犯罪而确有处罚必要的,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 盗窃罪量刑,又称刑罚裁量,是指根据刑法规定,在认定盗窃罪的基础上,对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刑罚的确定与裁量。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对盗窃犯罪的量刑更规范、更标准;相关条款如下:

    第一百一十五条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格】

    (一)犯罪数额1 000元以上不满1 5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犯罪数额1 500元以上不满2 000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以盗窃罪论处的,基准刑为拘役刑;

    (二)盗窃公私财物价值2 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盗窃价值2 000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三)盗窃公私财物800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

    1、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2、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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