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护士,当时办理入职的时候人事没有给我们说任何关于工资的标准,只给说工资大概的范围,我当时问她,她说试用期工资是2500,我问她试用期后工资还会涨吗?她说会,我来办理的入职,办理入职时没有给我说试用期扣工资百分之十五,但是入职后,我是听同事说试用期是扣百分之十五,我去找人事,人事说三个月后会补发,我才坚持上班的,现在已经是第四个月了,现在又说不给补发了,而且,工资是试用期后调整为2500,我们去找人事,人事现在要我们写一份保证书,保证半年内不会离职才会给我们,听别人说,还要扣押我们的证书3个月,请问这样做合法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