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问:婚后买的房子,上面只有老公一个人的名字,他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做了房产抵押,在法律上有效吗?他把房产证给人家了,没有合同?写有欠条?,我该怎么办?房产证能要回来吗?急!

2019-08-17 04:31: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产证上去掉一个人的名字有两种方式解决:一种是采取过户赠与的方式,一种是采取过户买卖的方式。
      过户赠与的方式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过户买卖方式无需公证。两种方式都要缴纳一定的房产证登记费和房产过户手续费,登记费都是80元,手续费赠与方式按2元每平方计算,买卖方式按6元每平方计算。
    此外,房屋买卖和房屋赠与都要缴纳税款。
  • 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 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 关于个人房子抵押贷款利率有如下标准;农业银行用房屋抵押贷款的月利率在
    0.51%左右、招商银行为
    0.65%左右、北京银行的短贷宝月利率为
    0.61%、浦发银行和华夏银行的房屋抵押消费贷款月利率则为
    0.56%、工商银行企业经营房屋抵押贷款的月利率则为
    0.63%、光大银行房抵贷月利率则为
    0.61%。
    3.贷款利息低固然好,但一定要在满足银行申请要求的前提下进行,否则申请贷款被拒就不好了。银行的房屋抵押贷款,执行的利率都是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浮动执行的,2015年银行基准年利率为一年以下(含一年)基准利率为
    5.6%、一年至五年(含五年)的基准利率为
    6.0%、五年以上为
    6.15%。
  • 房屋可以再次抵押,但担保的债权不得大于房屋的实际价值。法律规定:
    1、《担保法》第35条:“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2、《物权法》第199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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