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公赌博输了一百多万,其中有六十万是通过朋友借的高利贷,加上利息一共欠条打了80万,半年也还了二三十万了,欠条上没有减还的这部分。这些钱都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借的。朋友不知道这些钱用于赌博,现在如何证明欠条是赌债

2019-08-16 07:23: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老公有赌博行为的,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一般以平等分割为原则。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照顾无过错一方。
  • 赌博而引起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遇到追债,可以选择报警处理。

    赌博引发的民间借贷案件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的规定,即“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予以制裁”,恶意借贷债务,一种情形是在赌场内或赌场之外,出借人为谋取高额利息,明知或应知借款人借款目的用于赌博,而专门从事的放高利贷行为;
      一种情形是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搏活动而借款的,出于亲情、友情等其他非以谋取高额利息为目的的借贷行为;善意借贷债务,是指不以谋取高额利息为目的,与借款人产生的借贷关系;
      其中对于第一种情形,或者不存在实际的借贷行为,或借贷关系双方虽有借贷行为发生,但借款用于支付赌债,用途不合法,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当属无效民事行为,均应认定为赌债,赌债自始不产生债的效力,法律不予保护。
      对于第二种情形,则应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债权,不保护恶意第三人的债权。法院经审理能够认定原告所诉系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的,法院应不予支持并可以直接处理有关当事人。
    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3条规定:在诉讼中发现与本案有关的违法行为需要给予制裁的,可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可对原告作出民事制裁,收缴赌资上缴国库,同时驳回其诉讼请求还可以对双方处以罚款等制裁措施。另外人民法院也可向有关部门给行为人处罚。
  • 一般而言,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认定高利贷要注意下面三个问题:  
    1、原则上说民间借贷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过了就是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  
    2、高利贷法定界限不能简单地以银行的贷款利率为参数,而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民间借贷指导利率,超过指导利率上限的,即构成高利贷。凡约定利息超过法定指导利率的,其超过部分无效,债权人对此部分无请求给付的权利。  
    3、实践中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对具体的借贷关系进行具体分析,然后再认定其是否构成高利贷。  从界定高利贷的标准上看,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本身不存在涉嫌犯罪的问题。但是高利贷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并且法律严厉打击高利贷行为。另外,如果在放高利贷的过程中有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首先必须确定,借条上是否表明了“用于赌博”。如果借条上明确书写用于赌博,该借条不受法律保护,没有法律效力。如果借条上没有表明用于赌博,该借条受法律保护,具有法律效力。
    一、借条上表明“用于赌博”的情形:借条上明确表示借款用于赌博的,该借条不受法律保护,没有法律效力。因为赌博属于违法行为,出借人明知借款人用于赌博,就不应该将钱借给对方。如果借给对方,则属于支持赌博的行为,支持赌博行为就是支持违法行为,支持违法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因此,该借条不受法律保护。
    二、借条上没有表明“用于赌博”的情形:借条上没有标明借款用于赌博,出款人也不知道对方借钱是用于赌博的,并且借贷行为符合国家民间借贷规定的,该借条受到法律保护,有法律效力。因为出款方不知道对方借款是用于赌博,属于对赌博不知情,因此不存在故意支持违法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