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从事销售工作,有一个客户要求物流代收货款,但是由于仓库失误没有填写物流代收,只把货物发过去了,时候我知道的时候客户已经把货物提走,刚开始给他打电话说有时间把款打给我,后来慢慢的就不接我电话了,我换电话打过去他总说过段时间打过来款,一直到现在已经3个多月了,货款我给公司打的有欠条,公司找我催,这种情况请问我应该怎么办?我没有对方的欠条货款我怎么才能要过来呢?通过法律途径我的证据应该是什么?谢谢解答。

2019-08-12 09:57: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情况下,如果借贷双方中,借贷方并能够按时返还借款的,贷款人如果有合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合同证明借贷法律关系依法存在,因此可以先同贷款人进行协商,如果对方坚决不返还借款的,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以借款合同为主要证据证明借贷法律关系事实存在,从而要求接待人返还。如果法院作出判决的,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只要有欠条的,本人承认有借款的事实。原则上,应当认定是借贷关系,即使有民事上的欺诈行为,也不宜认定为诈骗。对方报警时,警方一般会告知这是民事经济纠纷,要求其向法院起诉。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主观上必须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 没有欠条,若有其他的证据可以证明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也可以提起诉讼。只要有完整的证明链条和证明力,法院会支持你的请求的。
    但要注意,我国《民法总则》规定,普通诉讼时效的时效期是3年,借款合同纠纷适用于普通诉讼。
    超过3年,债务人就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法院不会再支持你的诉讼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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