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个二手房当时付了一半首付剩一下的A在按揭贷款办下来再打入房主的帐上而且还签了一份协议说如果三个月货款没下来我把剩下的余款打给房主,可是按揭贷款办下来了就是钱没放下来这期间超了十几天房主把我告上法院要求我赔违约金这合适吗

2019-08-05 21:16: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对于分割按揭房产,因为还存在继续偿还银行银行贷款的问题,因此不能简单的分割房屋合同价值。房屋的实际价值(合同价值与房屋升值之和)减去尚
    未偿还的银行贷款后的剩余价值才是双方的分配对象。
    由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
    如果房屋的实际价值低于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还应继续偿还贷款之总和的(实践中极少出现),则应当由其中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另一方向其支付房屋价值差额部分的一半。
  • 当事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是合同经济方式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标准依法定或双方在合同中书面约定。违约金有两种:
    ①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
    ②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本身就是一种违约条款,逾期利息即是违约金。所以违约金是可以以事先确定具体数额的形式约定,当然也可以以逾期利息形式出现。
    3、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 办理二手房贷款的一般流程  
    1.买卖双方准备贷款资料。  
    2.预约银行,与银行面签贷款合同,并交齐相关贷款资料。  3银行通知评估公司对房产进行实地看房,评估公司出据房产评估报告。  
    4.银行审批借款人资料。  
    5.审批通过,银行出据批贷函。  
    6.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7.买方将契税票和领证通知单交到银行。  
    8.银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9.买方收到房本。此处需要说明的是,在办理贷款的过程中如果有担保公司的存在,买方将契税票和领证通知单交到银行,银行会给卖方放款;如果没有担保公司存在的话,卖方只有在银行办理完抵押登记后才可以收到尾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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