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魏涛律师你好,我有套房子本来打算卖,也与买方商定了价格,他给了我3000定金,没有签订书面协议,现在我不想?卖了,他一直来纠缠,说我违约,要去告我,我很焦虑,我该怎么办呢?

2019-08-04 08:04: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订居间协议后双倍返还定金
      通常居间协议约定为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毁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毁约,则丧失定金。虽然房东签了居间协议,而且也收了定金,如果房价涨得比较多即使双倍返还,还是可以赚钱,所以房东宁愿双倍返还定金而不愿意继续履约。
      在二手房买卖中90%以上的居间协议都对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明确的约定,虽然还没有签订用以备案的买卖合同正式文本,但双方通过签订居间协议已经成立了买卖合同关系,而不只是一个对订立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房东不能仅仅双倍返还定金就有权终止合同了,买方可以向房东主张房价的差价损失,也就是可以要求房东对因房价上涨给买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 开发商违约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开发商违约情况,业主起诉开发商需要做好以下准备:
    第一,业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第二,购房合同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
    第三,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管辖,如果有约定管辖的法院,需要去约定的法院起诉,如果没有约定管辖,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立案。
    第四,去工商局查询开发商工商登记信息。
    第五,收集证据,证明开发商违约。
    第六,立案后,法院会告知开庭的时间,地点,以及举证期限等,积极出庭应诉.
    第七,法院调解,调解不成法院会开庭审理并出具判决书。
  • 合同谈判指的是为实现某项交易并使之达成契约的谈判。所谓合同,必须具有最基本的“要件”,即“标的、费用、期限”。一旦这几个要件达成协议,合同谈判也就“基本”结束。
    准合同是带有先决条件的合同。
    这些先决条件是指决定合同要件成立的条件,如许可证落实问题,外汇的筹集,等待律师审查或者等待正式文本的打印、正式签字等。
    从自然关系上说,准合同是合同的前身,在内容格式上完全相同,只是一个为草本,一个为正本而已;但从法律上说,两者有根本的区别。
    准合同可以在先决条件丧失时自动失效,而不必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合同则必须执行,否则就是“违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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