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家有一处房产卖给亲属,口头协议五十万,亲属给了45万,还有五万欠款没给,由于是亲属,也没想太多,就给钥匙他们装修搬进去住了,现在由于有家庭纠纷,房子我们不想卖了想收回,请问我们需要赔偿什么费用?当时口头协议的,因为是亲属,没谈违约金什么的,而且现在他们买房费用没有完全支付,是不是交易就等于没达成?我们房子是否可以退回

2019-08-03 08:06: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卖房又反悔 可以以没有产权证为由毁约,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装修纠纷是指在装修家庭与装修施工单位之间,装修家庭与周围居民之间因为装修违反了有关装修合同、规定而发生的纠纷。一般来说,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装修单位没有完全履行装修合同  
    (二)装修施工质量低劣  
    (三)装修后维修服务不完善或不履行质量承诺  
    (四)施工中噪声扰民。  家庭装修纠纷处理: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2、消费者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二)依据《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  
    1、当事人自行协商;  
    2、主管部门行政调解;  
    3、仲裁解决;  
    4、诉讼解决。  
    (三)行业规定对纠纷的解决  
    1、投诉;  
    2、调解部受理;  
    3、质检部根据合同及图纸进行现场核查;  
    4、调解部、质检部依核查结果进行调解。  若双方达成协议则进行维修或返工,若未达成协议或不履行协议,可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
    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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