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2011年买的房子,付了首付款后开发商口头承诺12月份交房的但到了交房日期开发商以银行不办理贷款为由拖至2012年一月交房,但到了交房时开发商又以银行不办理贷款为由让在小区所在地的居委办理房贷,由居委暂代收取,不给明确时间的说等银行办理贷款了再转制银行,不走这程序就等着不明时间银行贷款了再交房,一直到现在开发商就不给出明确的交房时间,我想问像现在这样我该怎么解决????

2019-07-31 22:33: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申请贷款建议通过正规渠道:例如农行,网捷贷定义是指农业银行现金方式向符合特定条件的农业银行个人客户发放的,由客户自助申请、快速到账、自动审批、自助用信的小额消费贷款。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3.我行电子银行客户,且持有我行颁发的安全认证工具。(目前只支持二代K宝客户)
    4.信用状况良好,
    5.不存在未到期的“网捷贷”贷款额度,不存在未结清的“网捷贷”贷款余额。
    6.收入稳定,具有按期偿还信用的能力。
    7.贷款用途合理、明确。
  • 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递交贷款资料、看房评估、报批贷款、签订借款合同、抵押登记手续、银行放款

    向银行申请房屋抵押贷款的流程手续一般步骤如下:

    1、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

    内容要说明贷款的用途、金额及期限等。如果贷款申请符合银行贷款范畴,那么接下来就需要准备相关的资料。
    2、递交贷款资料

    如果是个人申请房屋抵押贷款,则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借款人身份证、近半年的流水、工作证明、征信报告、房屋产权证等。如果是企业需要抵押房产,应提供的材料有: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章程、企业验资报告、购销合同、近半年的流水、去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和近半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证明等。
    3、看房评估

    以上材料全部交齐后,银行会对抵押的房产进行实地勘察、评估。这是房屋抵押贷款流程是重要的一环,此环节将直接决定着所抵押房产的贷款额度。
    4、报批贷款

    房屋评估公司会将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至银行进行审批。
    5、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人与贷款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
    6、抵押登记手续

    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房产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银行放款

    由于各银行规定不同,其会将资金以现金、打卡或汇入合作商户账户等形式放款。
  • 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否则,是应该由开发商自己履行该交付义务的。而且该委托本身的争议与业主无关。开发商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对方。那么,开发商不具备交房条件,欺骗交房该怎么办,  
    一、开发商不具备交房条件,欺骗交房该怎么办  首先对于具体的交房条件,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就应及时予以重视,对于一些重要问题应通过附件、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约定,同时在合同中明确开发商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时的违约责任。  其次在收房过程中,购房者一旦发现开发商拟交付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维权手段。有的购房者认为,开发商在不具备交房条件下交房是违约行为,事后可以按合同约定进行索赔,但实际上,如果购房者不提出、不主张,甚至以为“收了房再慢慢讲道理”,却不知道这种做法已放弃了自己的权利,等于默认了开发商的行为。  关于商品房交房条件的认定问题有明确标准:“商品房交付使用应经综合验收合格,即应当具有建设单位(即房开商)组织设计、勘察、施工、监理五方验收合格后签署的《竣工验收会议结论表》、消防验收准许使用文件(规划、环保等专业部门认为无需出具认可意见的除外);当事人双方约定以《商品房买卖合同》(2000年示范文本)第八条中,“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作为交房条件的,《竣工验收会议结论表》和消防验收准许使用文件是必备文件,视为最低交房标准,当事人约定的交房条件高于上述标准的,以当事人约定为准;当事人约定的交房条件低于上述标准的,应当满足最低交房标准。”  
    二、商品房交房条件是什么  
    (一)检验相关文件是否齐全  
    1、《竣工验收备案表》最重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该表是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它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合验后,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  
    2、《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必须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3、《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和提出注意事项。  
    4、还要注意开发商能不能提供货《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以及《实测面积登记表》。  
    (二)检验房屋本身是否合格  
    1、检测房屋面积。要求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根据房屋土地管理局所属的专业测量单位对每一套房屋面积进行核定所得实测面积,核对其与销售面积是否存在误差,误差率的范围有多大;若实测面积误差超出3%,可以中止收房。  
    2、检验房屋质量。购房者进行房屋验收时需仔细检查商品房质量,如果存在问题,及时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选择退房或者维修等处理方式。  
    (三)注意验收结果  
    1、房屋检验没有问题的: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验房交接表》等相关文件。  
    2、如有不满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验房交接表》中,作为书面依据,如发展商未准备有关表格,买家应另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交发展商。  
    3、发现问题,买卖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属可整修内容,应协商并签署有关整改维修文件,约定下次验收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  
    4、对发现的问题要详细在验楼表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 借款人如有贷款要求,借款人可以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审批通过后,借款人凭借购房预售合同、房预交款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夫妻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签订购房借款合同,银行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房产证下来后给银行,借款人偿还后到银行办理解除贷款并取回房产证。

    一般来说,按揭的房子是不可以直接抵押的,因为按揭中的房子其实已经是抵押给银行的了,所以不具备完全的产权。
    但是期房不同,期房的抵押物是期房,也就是说房屋实际上是不存在的,抵押人还没有获得房屋的所有权,银行预估借款人未来某一时间取得房屋的权力之后再提供房产证,这其实是一种期待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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