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今年4.6日在开发商处买房,买房前询问置业顾问.:我目前已有两套房,一套全款,一套有贷款,是否能办公积金贷款?答复,应该可以办,并且有客户办过的。于是置业顾问马上为我计算了贷款及月供,随即交了定金,4.10,签了合同付了首付,合同中的付款方式为,为首付96万,商贷30万,公积金40万,置业顾问为我整理了办理贷款的相关资料于4月10日去银行办理了贷款手续。4.16日接银行电话,查到已经有两套房,不授予第三套房的公积金贷款。目前,我没有能力全款支付房款。请问,我能否解除合同,让开发商退回首付款?我认为开发商对我有诱导行为,解除合同的话,我需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2019-07-29 19:03: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开发商应该按照合同如期交房,如果出现延期交房的情况,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业主违约金。受理此类投诉,该部门主要是以协调为主,如果开发商与业主之间协商无果,业主可以走法律途经维权。
    此属于房产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建议直接咨询房产管理部门。

    如果是开发商违约行为导致购房者退房的,开发商除退还房屋全部价款及相应利息外,还应包括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购房贷款损失和房屋装修损失等的,差额部分购房者还可以向开发商继续要求赔偿。

    开发商违约一般情况下,可以按照约定的违约金要求赔付,具体的赔偿可以按照合同中说明的进行。
  •   那要看购房意向书的性质了,如果其内容对买卖关系的主体、标的、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实质内容都作了明确的约定,那么此意向书就已具备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的构成要件,应是一份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一旦一方违约,即要承担该意向书中约定的违约责任。没有约定的,对守约方因信赖利益落空产生的损失应酌情予以赔偿。
  • 开发商交楼缺验收证以及延期交楼均属于开发商的违约行为
  • 如果办理贷款的住房为商品房、二手房,个人需要缴纳两部分费用:担保中心收取的个人住房贷款担保费用,担保中心收取担保费的多少与贷款年限和贷款金额有关,年限长,每万元缴纳的担保费用相对多。由康正宏基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收取的所购房屋的房屋评估费。
      如果办理贷款的住房为经济适用房、房改房或者是集资建房,所需的费用只有担保中心收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费。收费标准同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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