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时是协议离婚上面写的是感情不和,但是是女方出轨,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男方出抚养费,现在女方起诉男方不给抚养费,男方可以拿出轨说事么,可以和女方提要求么

离婚
2019-07-25 23:47: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出轨的,法院可以依法对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进行判决,同时根据双方的债务究竟是否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来进行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情形的除外。
    关于子女抚养权的有关问题,通常法院会一并作出相应的判决。

  • 1、应该按时支付抚养费,一般是工资收入的20-30%。如不按期支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有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的前提下。
    2、如果男方属于过错方,你需要收集对方过错的证据,据此可以要求共同财产多分或者补偿。这个没有明确的标准,要看具体情况。
    3、这个问题与第二个问题关联。可以协商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但是建议首先尽可能协议离婚,未果再诉讼。
    4、如果这个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并且是你们的部分,你可以主张分割。

  • 1.父母对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可以要求给付抚养费。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丧失劳动能力或缺乏经济来源的父母,可以要求给付赡养费。
    2.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视或危害,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抚养费,直至该非婚生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婚姻法21条所称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造成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3.婚姻法21条所称的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的教育费、医疗费、生活费等费用。
    4.子女的抚养费,按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承受能力、当地的经济水平予以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月度收入的百分之20到30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以适当提高,但是最高不得超过月度收入的百分之
    50.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年度收入或同行业收入,参照上述比例予以确定
  • 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要支付至子女成年,即18周岁。法院的原则是最大限度的保护孩子的利益,也就是说看双方的经济等各方面的条件,当然如果孩子在哺乳期应该会归女方,孩子有一定行为能力,法院会询问孩子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