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未婚男子于已婚女子发生关系,被已婚女子老公发现,未婚男子拿刀将已婚女子老公在大腿上扎了一刀,在场的朋友看到将未婚男子一顿暴打, 这怎么定论,属不属于强奸罪和持刀故意伤人罪,谢谢

2019-07-25 10:53: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人轻伤二级或轻伤一级,构成故意伤害罪,将会被按照刑法234条追究刑事责任。量刑原则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人重伤二级或一级,亦按照刑法234条追究刑事责任量刑原则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经人民法院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系以特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残疾。量刑原则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如果经人民法院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系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量刑原则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3、故意伤害案的伤情鉴定,参照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安全部联合颁布并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医,会根据伤者的受伤的位置及伤情程度,参照上述的标准给出相应的伤情鉴定,作为司法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追究责任的事实依据。
    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人轻微伤或不足轻微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会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追究行政责任。处罚原则为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符合从重情节的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上述处罚原则,由公安机关根据所调查的案情及自身的自由裁量权作出
    5、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或犯罪嫌疑人,还应依法承担受害人的合理的民事赔偿司法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4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7条
  • 对于精神病人故意伤人的处理,需要具体分析:
    (1)精神病人应否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2)行为时是否有辨认或者控制能力,既不能根据行为人的供述来确定,也不能凭办案人员的主观判断来确定,而是必须经过法定的鉴定程序予以确认;
    (3)对因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并不是一概放任不管,而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强制医疗。
  • 刑法反对除了正当防卫或司法机关人员为了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逮捕、抓获犯罪嫌疑人过程之中的最低限度的暴力之外的其他,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因此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达到轻伤二级或以上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同样反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因此,如果受害人达到轻微伤或不足轻微伤,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人会被追究行政责任
    而所谓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是民事法律范畴,所保护的公民的人身权利。
    如果公民的人身权利被他人非法侵害,公民有权提出合理的民事赔偿主张
    所以,打人者必将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同时合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因此,故意伤害刑事案件,受害人完全可以在检方提起公诉阶段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 这是其合法的民事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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