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一间售后公房,房产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字,但出钱者是我,当时父亲也留下条子证明实际购房者是我,进户单上是我父亲和我儿子的名字,后父亲迁出,户口簿里只剩我儿子的名字,现在我父亲逝世,我母亲却认为这间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决定把房产证更名为他自己,然后卖掉平分给兄弟姐妹,我当然不同意,他就要和我打官司,我该怎么应对?谢谢!

2018-08-18 06:27: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  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非婚姻存续期间:非婚期间房产证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赠与的方式更名。  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
      有房有贷。一般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两种途径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再进行更名。二是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获得银行批准后再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更名手续。
      有房无贷,视做赠与。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公证费一般是赠与房屋价值的1%,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费用(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免征营业税)。
    该办理方式不仅适用于夫妻之间。  赠与手续: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  非直系亲属间赠与还需提交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 离婚后分得的房产,免税办理过户,只需凭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离婚证,身份证就可以办理。
    协议离婚的办理过户,需双方当场,方能过户。法院判决的可以单方申请,即可办理过户。
    费用只有产权的证本费,不牵涉到税费。
    补充:以上所指免税为过户的契税、个税、营业税,印花税为产权登记时收取的,一般为五元。
  • 你好,夫妻直接的离婚协议仅对夫妻双方产生拘束力,在双方自愿签署离婚协议并对房产的归属进行约定、双方实际办理了离婚登记的情况下,该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虽然没有办理变更登记,但是这里不能单独引用物权法关于房产所有权未办理变更登记不产生归属变更的规定,我认为这个协议已经对财产的归属有了安排,房产的产权实际上已经发生了变化。结婚婚姻法关于夫妻双方可以约定财产归属(但并未强调约定房产归属时效力如何)的情况下,本案中房产权属已经发生变化了,这个时候再复婚的,应视为一方婚前财产。
    但未防止将来发生争议,可以先行办理过户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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