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威胁恐吓他人和在公开场合破坏别人名誉,判几年,我是成都的

其它
2019-07-20 17:59: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以恐吓信、恐吓电话等方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或者对证人及其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将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也将受到同样处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通过信件、电话等途径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一般的威胁不会坐牢,如果致人轻伤就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可收集相关的诉讼证据直接去申请诉讼啊。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属于损害名誉罪。 损害名誉罪内容:   
    一、我国《刑法》中有对贬低、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行为规定的罪名,即侮辱罪诽谤罪。但前者是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进行,后者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但认定两者罪的关键之处是情节达到严重的标准。反之不认为构成罪。   
    二、不构成罪的,可以民事侵权起诉侵权人。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如果造成财产人身损失的,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对精神造成一定损害的,可以要求其进行精神赔偿。
  • 违法,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相关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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