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母带着我于1990年从原村迁户到今天的户口所在地(另一市某村),当时父母的花钱办理的户口,村里说可以给落户,但是不给土地,因为父母在镇上做生意,也就没有强要土地,户口就落下了。1997年农村土地改革,父母回村要土地,村里也没给。1999年,我上了大学,户口迁出,现在只有父母的户口在那里。如今这个村子被征地了,该村村民得到了很多赔偿款,可是我父母这样的村民因为没有土地而什么都没有,被定为“空挂户”;后来经过上访镇政府等部门,寻找证据(办理户口的收据、上缴农业税、事业税等收据),证明村民上缴的所有费用我家都有上缴,所以镇政府出了批文,确认我家不属于“空挂户”,却只可以享受6分地待遇,即,所有补偿都按照6分地的标准进行计算.

2018-08-17 18:4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国家征收土地是需要给与赔偿款以及拆迁补助,安置费等等的。

  •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 一、对于土地补偿,可参考省级国土部门颁布的综合地价,来确定补偿数额。
    二、对于地上附着物房屋等以及青苗,可根据当地市国土局的补偿价格来计算二者相加即是应得补偿款。另外,如果符合条件,属于“失地农民”业主还应当承担被征地人的社会保障费用。具体而言,可以联合几家被征地人,联合申请国土资源部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了解工程概况、征地面积、征地标准等具体信息。根据政府公开的征地标准计算您的土地补偿款。如果对征地补偿不服,可以采取如下维权措施:一是向国家或者地区国土督察部门投诉;二是可以提出行政诉讼或者土地仲裁;三是可以向各级政府信访部门投诉解决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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