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麻烦您一下咨询个问题。我妈妈去世后爸爸再婚了,现房子要拆迁。房子是村里的四间宅基地房,房产证是爸爸的名字。我想请问一下律师1.拆迁前房子是不是爸爸跟再婚人的婚前财产?2.如果拆前是婚前财产那拆迁后呢?拆迁后房子写我父亲的名字,当我父亲过世后继母又没继承权?3.再婚人有一女儿是判给她的,那她有继承权吗?

2019-07-19 18:05: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继承的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是需要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 按照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

    父亲的遗产房,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三)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如果父母留下了遗嘱不让女儿继承:女儿不能再继承。
    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指定让其他人继承、也没有遗赠抚养协议:走法定继承时,出嫁的女儿和儿子有相同的继承权。女儿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在处理已经出嫁的女儿的继承权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确认已出嫁女儿对父母的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但在确定其应分得遗产的份额时,应考虑该女儿对父母所尽义务的多少。

    2、女儿出嫁时,父母送给女儿的陪嫁或嫁妆属于赠与行为,不能冲抵其对父母遗产的继承份额。

    3、父母已死亡多年,遗产已经被其他继承人分割完毕后,已经出嫁多年的女儿再回家要求继承父母遗产的,应适用《继承法》以及《民法通则》中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处理。
    如果根据法律规定,出嫁女儿的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其继承权则不受法律保护。
  • 再婚遗产分配和第一次结婚的时候的遗产分配本质上没有大的区别,再婚的遗产分配问题肯定和前妻以及前夫就没有任何的关系了,但是继子女同样的享有遗产继承的权利。但是在重组家庭当中,如果长辈们在生前立了就有相关的遗嘱,那么不管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都统一按照当事人所亲立的遗嘱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