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应故意伤害被判了缓刑,我同案判了三年上诉了,请我我开庭的时候还用去吗?

刑事辩护
2019-07-18 13:47: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缓刑是对主刑而言,如果在主刑之外还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例如,判处徒刑附加罚金的,徒刑缓刑,罚金仍要缴纳。  相关法律知识:  缓刑不同于免除刑事处分,就在于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因此,对缓刑犯在判决中必须宣告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刑法第68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的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也就是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但是,不能折抵考验期。
      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缓刑是对主刑而言,如果在主刑之外还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例如,判处徒刑附加罚金的,徒刑缓刑,罚金仍要缴纳。

  • (一)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96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主要包括颅脑损伤、颈 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盆部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烫伤、冻伤、电击损伤、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
  • 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是指被告人实施故意伤害他人行为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因此,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从法定的年龄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一、 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构成轻伤的,法定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另外具体量刑还要看赔偿与否、受害人是否有过错、认罪态度等情节。有希望争取缓刑;
    二、赔偿金一般包括对方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残疾赔偿金要根据受害人的残疾等级、户口性质、年龄等确定具体金额,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不支持精神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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