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签订过2次劳动合同13-16 16-19年,都是3年期限,合同今年7月到期。现在公司可能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我要求赔偿是一倍的月工资还是两倍的?要是没有提前解除而是到期时通知我不续签又是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7-17 06:19: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续签主动离职,合同到期即止,劳动者办理好工作交接,按照公司离职流程办理,离职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相关手续,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续签,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八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标的的2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
    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经济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计算经济补偿的年限从2008年1月1日算起。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
    1.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审查,看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存在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
    2.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各种法律手续。如果你符合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案件承办人应当写出《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再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办理解除手续。
    3.解除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监督、约束。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办案人员要向你宣布《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让你在该决定书回执上签字,同时,办案人员还要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并通知你到指定的银行领取你所缴纳的保证金。
    至此,解除手续办理完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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