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朋友借了我二十万,当时借条说好,1年还不上就把他的房子抵押给我,但是在他还不上的时候把房子转让给了他的姐姐,在我们要钱的时候就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我该咋么办,起诉他的话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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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有
抵押权的房屋如何补偿 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按《上海市房地产抵押办法》的规定,就抵押权及其所担保债权的处理问题进行协商,并向拆迁人提交有关书面协议后,被拆迁人方可取得补偿款或者安置房屋。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并将补偿款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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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登记申请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
法人资格证明;
(3)
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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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