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我是受害人,对方故意伤害致轻伤一级,目前判1年3月,赔偿1.2万,我不服判决,法院不上交抗诉,怎么办?

其它
2019-07-11 11:26: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依据法律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 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
    被害人亲属现在有权利提出刑事附带民事。

  • 1、依法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也有检察机关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主动投案自首、取得受害人谅解等因素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可能,或者人民法院作出免于处罚的可能。但是,上述两种可能并不大。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具有社会危害性,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反对并惩罚的违法或犯罪行为,特别是造成轻伤二级以上损害后果的,其社会危害性更大,因此,法律是会惩罚这种行为的,因为只有如此才能够震慑其他有潜在犯罪风险的人,同时让犯罪分子明白犯罪的代价,在回归社会后能够遵纪守法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4条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相关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
    (二):“关于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能否予以治安管理处罚问题 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予以收容教养。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