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赠予儿子一套72平的房子,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位于西安长安区XX。现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需缴纳那些费用?

2019-07-10 14:15: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房子归一方,但是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后,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对于协议离婚来讲,一旦对方不配合,房屋过户就比较麻烦,因为仅凭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尚不足以证明对方房产过户的真实意思,房屋管理部门无法审查协议的真实性,因此,碰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配合,则是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2、离婚时,到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为了防止出现离婚后,一方不配合的情况出现,可以在办理离婚时,将离婚协议书公证,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这样房管局就会对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将房产过户。
  • 可以起诉,申请法院判决过户无效,因为属于恶意财产转移,构成恶意转移财产罪。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123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
    (六)项的规定处理:
      
    (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
      
    (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
      这其中,“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
  •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用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偿还,离婚时,若双方达成债务归另一方清偿的协议并经过债权人同意的,便可以完全将债务移转给对方,这依法属于债务承担。则夫或妻中的一方便不再就此债务负清偿义务。
    如果过户给对方没有收钱,属于恶意转移资产,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同时申请冻结该住房产权,胜诉后,申请拍卖抵债,收钱过户,债权人可以申请执行过户所得钱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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