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结婚快5年了吵过3次,她总是说离婚,我就答应了,她要精神赔偿,打过两次胎,有一个儿子(我扶养)。

离婚
2018-08-16 15:39: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被请求方必须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
    2。请求方无法定的过错行为
    3。必须因法定的过错行为给请求方造成了损害
    4。
    必须因法定过错行为导致离婚
    满足上述情况下,可以对再诉讼离婚的过程通提出损害赔偿
  • 《婚姻法》第46条赋予离婚纠纷中的无过错的当事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该请求权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时主张,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判决离婚、调解离婚后的特定期限内提出,或者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的特定期限内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7条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1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由此可见,双方协商一致在离婚协议书中达成的补偿条款,系一方自愿给付另一方的赔偿,不应适用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的案由。

  • 1.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可以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归儿子所有。
    办理过户登记后,房屋所有权即归儿子所有。
    2.儿子是未成年的,父母作为监护人代为管理其个人财产,但是不得损害未成年人的权益。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