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因家暴起诉离婚的,第一次没判离之后又被家暴,以同样的理由起诉的,受6个月限制,也就是说需要满6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离婚。如果是第一次离婚案件中的被告起诉,则没有时间限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第二次起诉离婚六个月的时间既不是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中法院盖章的时间开始计算,也不是从当事人收到法院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时开始计算,而是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生效后次日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