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人家打伤了脸上缝了十几针长度为四毫米,我未婚妻也被打了没有受伤,现在跟我不愿意了,我花的钱也不愿意包给我,对方只愿意出 医药费 误工费 营养费,我该怎么办。对方还说 我打架的时候进饭店拿东西出来打他,服务员拦我我把厨师眼镜打青了,医生看我的伤口是刀伤 饭店服务员证明他没拿刀

2019-07-09 18:43: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1)打架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打架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3)打架致人死亡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 你好!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
      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按之前正常上班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停工留薪期时间按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工伤保险待遇没有营养费,只有住院伙食补助费,具体标准按所在地统筹地区规定执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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