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入股朋友公司,他是法人代表。协议没有注明出资,只约定双方股份60:40,也没有工商登记,现在工商还是他和他老婆的名字。现在公司散伙,我担心他不退我的出资。

2019-07-09 11:56: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其中的第
    (五)项是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等)的规定,对于股东没有类似的规定。
    我国的其他法律、法规也没有禁止股东向多家公司投资的规定。可见,股东可以向多个公司投资成为股东。
  •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即需要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股东变更之后,该股权转让协议的受让一方才能取得股东身份。
  •   作为公司的主要领导人,对公司的负责人肯定负有法律责任,如果触犯刑法是要坐牢的。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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