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爷爷奶奶过世后,留有房子五间,房子今年确权现在是我姑的名字。我父亲,早与我爷爷奶奶过世。现今我姑同意将房子写给我。请问需要什么手续?我是城镇户口。请问我改房子和宅基地的名字吗?

2019-07-08 13:46: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非农村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继承。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不过不能翻盖重建,等到房屋自然消亡,村集体将收回宅基地。
    也就是说,已经是城市户口的子女,是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的,但是却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直到房子自然消亡。
  • 公司变更名称后,应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变更前的公司的所有法律责任,所以,如果职工是公司变更前发生工伤的,在公司变更后,变更后的公司仍应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工伤职工承担工伤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 一、房屋和土地是两回事,不能放在一起讲;
    二、房屋可以自由买卖,若是城镇户口,购买城镇房屋可以获得产权,购买农村房屋无法进行产权登记,你所拥有的类似于使用权或者居住权
    三、土地的管理更好严格,城镇户口想去农村购买土地,基本不可能,但也要看这块土地的性质如何,是原屋主宅基地的话,你是不能购买的,是农村集体所有经济用地的话,你可以承包一定的年限,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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