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男方订婚后,与男方在一起生活了一个月,男方提出了分手,时间不长我长了肾病住院 ,男方提出了要回彩礼的要求,现在彩礼钱也花光了,男方提出了诉讼,这个彩礼应该退回吗?

2019-07-06 01:41: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中的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根据此规定,你完全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如果不返还,则可以向法院起诉。但要证明此款给付的过程和数额。法院会根据情况处理,至少返还二分之一是非常有把握的。
  • 以下两个方面应该不属于彩礼返还的范畴:

      第
    一、共同花费,一方收到彩礼后,往往会拿出部分用于共同花销,如为办婚礼宴请宾客,送礼以及平时的吃喝玩乐等,在计算返还数额时都应当从中剔除。

      第
    二、属于赠与性质的财物。在恋爱中,男女双方为表情意,通常会赠与对方定情物、信物等,可以说,这些是一方自愿赠与另一方的,与有无结婚目的无关,对于该类财物,赠与方不得要求返还。
  • 2017年10月1日颁布实施的民法总则,鉴于国内骗婚骗彩礼现象泛滥,榨干男方父母终生积蓄,导致生活困难、举债,进而导致多起纠纷、斗殴、放火、持械杀人等重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现状,法院规定,女方获得彩礼后悔婚、婚后无夫妻生活、有夫妻生活但侵害男方生育期导致离婚、二年内离婚的,彩礼都要全额返还。
    2013年江苏省宿迁市一女子悔婚拒不退20888元彩礼,被判有期徒刑9个月。
    如法院判定女方蓄意骗婚牟利的(两次以上获得彩礼,躲避法院传唤或警方追捕的),仿照诈骗罪量刑。数额巨大的(10万以上),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简单的说,婚姻存续,彩礼就不用退。
    婚姻不存续,彩礼就要退还。法院只看婚姻是否存续,不看是否同居。如果不是那么开放的地区,尽量不要婚前同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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