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产证上是公公,婆婆,老公三个人的名字,现在想将老公的名字改成女儿的,请问怎么处理最省钱?

2018-08-16 06:27: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离婚财产分割涉及房产归属问题。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可以在离婚前,也就是婚姻存续期间进行,也可以在离婚后,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办理。因为离婚而进行产权变更的,免征契税、个税以及增值税。如果有离婚意向,办理房产分割可以在婚姻存续期间,以房产证更名的方式实现房产份额的转移。
    1.前提:
    对房产分割归属无异议,已还完房贷且无其他抵押,有房产证
    2.办理流程:
    (1)到场人:夫妻双方
    (2)办理地点: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 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 一、如果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只有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屋的产权就已经属于他的了,当然就不需要再进行什么遗嘱公证了。
    二、如果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不仅有一个的名字,还有其他产权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的产权,他就不是拥有100%的产权,只拥有部分产权,对于不属于他的那部分产权,如果想给他一个人,就需要对那一部分产权办理遗嘱公证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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