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打架致人轻伤二级不同意调解法院一般会如何处理,赔偿或者坐牢是如何判定的

暴力伤害
2019-07-04 06:32: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1、如果已被刑事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
    2、近亲属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及早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到最真实的事情经过,安抚嫌疑人的情绪。
    3、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初步判断看有无构成犯罪或者有无自首、立功、从犯、未遂等从轻、减轻的情节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
  • 打人至轻伤,伤势符合故意伤害罪中伤势的要求,主观上又有伤害的故意。所以可以以故意伤害为理由请求公安机关立案或者向法院起诉。
    1、到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情况属实,那就要进入起诉阶段了,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决有罪后要负刑事责任。
    2、若公安机关拒绝受理,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就以故意伤害为理由起诉。由法院做出判决。(原告不能以罪名起诉,只有法院可以以判决书形式确定被告罪名是否成立)
    3、法院判决故意伤害罪名成立,那就是要判刑的,对方承担的是刑事责任。
    不会是拘留这么轻松的治安处罚了。
    4、打成轻伤是要治疗的,造成了财产损失,所以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1、轻伤二级,如果定的罪名是故意伤害罪,则最高刑罚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轻伤二级,如果定的罪名是寻衅滋事罪,则最高刑罚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法律依据:  1)《刑法》(1997修订)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刑法》(1997修订)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