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双方打架,先动手一方,头部,缝3针,长5CM,右手掌骨骨折,眼角、鼻翼有皮肤缺损,请问能构成轻伤吗?另外,因他先动手,可不可以应用防卫过当,请给予指点,谢谢

刑事辩护
2019-07-04 06:16: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双方打架,一方轻伤,伤害致人轻伤,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如果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双方达成协商一致意见,是可以免于起诉或者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
    被害人伤情构成轻伤,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或由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自诉。
    依照《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但同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认定是犯罪的案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办理,双方当事人可以调解处理。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自诉案件主要还是鼓励和解,原告只要自愿撤诉被告就不必负法律责任,在实践中,如果真的是轻伤,一般只要被害人谅解,并达成了赔偿协议执行,一般不会判刑。
  • 分情况处理,有以下两种情况:
    1、若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或重伤的,涉嫌故意伤害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应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公安机关在侦查完结后,会移交人民检察院,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受害人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若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的,则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因此受害方有权利要求加害方进行一定的侵权损害赔偿
  • 防卫过当的前提是防卫行为超出了制止侵害的必要限度,其民事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实施防卫行为的人在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者过失,其行为超出了制止侵害的必要限度的情况下,才能构成防卫过当,进而承担民事责任,而其承担的民事责任体现为适当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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