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2011年10月买的一户房子??当时就交付了首付款??但是到2012年11月还不与我签首付合同?都一年多了??现在其他房子都已经入住了?但是我们这栋还没签合同??经过我几次去询问?得知?是其老板?帮朋友贷款担保?其朋友跑了?还不上了?被银行把这栋房子查封了?我想问问律师?售楼方是否已经违约??我是否可以想他们要索赔

2019-07-03 10:24: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开发商违约退房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先找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再诉讼。如果满足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最好还是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这样可以省去诉讼费用。
    索要违约金及相关税费。
    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导致退房,双方也在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开发商须按约定赔偿。赔偿金除了房屋全价款及相应的利息外,还包括业主前期已支出的一些费用,如印花税、购房契税、交易手续费、测绘费、登记费、利息损失、购房中国费及律师费等,这些都算入消费者实际损失范围内,由开发商补偿。
    首付、月供利息都可获赔。在退房款方面,采用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者可直接要求开发商退还自己所付款项及相应利息。但通过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情况则要相对复杂些。实践中,都是开发商将应退购房款分成两部分,属于买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买家,属于买家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并视为买家已向银行提前还款。
    银行接收还款并终止与购房人的借款合同。 开发商支付购房人首付款利息,即从首付款交付日到开发商归还日该笔首付款的利息收入。若购房人按揭贷款已进入月供阶段,开发商同样应归还购房人月供及利息支出。
    若购房者要求退房时,已居住了一段时间,这期间产生的折旧费应由业主补偿。在退房中,若责任方为开发商,购房者可不对房屋折旧进行补偿,若是购房者的责任,开发商则可以不赔偿业主装修费。
  • 拖欠银行贷款不还跑路,是肯定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首先,个人贷款不还会给您的信用记录抹黑。不良信用记录会成为您下次贷款的“绊脚石”,而且,到期不还款,银行还是会按照每天的利息来计算,拖的越久,利息越高,如果您有余钱的话,还是规规矩矩按期还款,这样以后需要贷款也会更加容易。
      逾期后,银行会先发短信提示借款人还款,或者会有银行工作人员打电话催款,如若再不还,将会有银行工作人员上门催收。  相信很多朋友都会按时还款的,但是如果这样的情况下,借款人还是不还款的话,银行就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假设你办理的抵押贷款,那么你的抵押物有可能面临拍卖
    拍卖的钱先用于偿还剩余本息、诉讼费、律师费等各种费用,如果还有剩余金额,则将如数返还给借款人。  这个流程少说也要等个三个月之久,才能将资产兑现成现钱,在此期间,借款人可以筹集资金,赢得资产争夺战,用资金的归位让贷款机构撤诉。
  • 《担保法》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⑴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⑵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⑶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⑷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⑸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⑹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担保法》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⑴土地所有权;⑵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⑶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⑷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⑸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⑹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即使没签合同,也不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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