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各位老师,我于6月25日签合同入住房屋,9月24日到期,期间交了下季度的房租,在两家商量后房东答应让我在本月24、5日前搬走,并等新房户入住时将剩余房租退换给我。我在23日将物品搬走,走的时候房东死活让我把要是留下,无奈之下将两把钥匙退换给他。昨晚忽然打电话让我过去,说物业给暖气试水,我屋子的暖气阀门漏水了,而且淹了楼下,他不想退我房租。我想问问这次漏水是谁来承担责任,我已经把钥匙交给他了,是不是哪个房间就和我没有关系了,我和她只剩下租金的关系,房子再发生什么事跟我是不是没有关系了。主要是我是24好到期,23号搬出并交了房门钥匙,24好恰好就发生了漏水这件事。这到底和我有关系没有。我有没有权利要回我的房租。

2019-06-27 16:40: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小区物权,以停车位为例,一般来说,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房屋漏水,可以找物业吗?
      
    1、商品房的防水质保期是5年,如果是在质保期内,可以直接找开发商。也可以到物业反应情况,物业协助联系开发建设单位。
      
    2、超过质保期只能自行维修了。
      
    3、如果自己已经进行了装修,也得你自行解决了。开发建设单位不承担保修责任。
  • 你缴纳物业费与楼上漏水赔偿是二个不同法律关系,所谓牵制物业也只是你一厢情愿的想法,况且物业也无权强制楼上人家进行维修、赔偿。 建议你直接起诉楼上人家。
  • 租房需要签订租房协议书,也就是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
    租房协议书的内容主要包括出租人及承租人的一些权利及义务,包括出租人需要给承租人提供的房屋的使用时间与价格以及房屋设施的配备等,还包括承租人对出租人房子使用、保护、期限等等的一些权利和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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