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通过中介从一个租客手里转租了一套房子,而且在我和前租客签订转租合同的时候房东本人是知道并认可的(房东不在本地)当时我是一次性,交了三个月的租金和两个月的押金由中介公司拟定合同双方(我和前租客)确认无疑问后签订租房合同(钱物一并点数清楚)但是现在我只住了两个月,房东就老是打电话来问我要房租并且说我还拖欠了他的水电费(水电费我是缴清了的),后来我才知道是前租客把我交的房租和押金花掉了没有钱交给房东,我和房东说钱我已经交给前租客了,你去问他拿,但房东说他没钱,问了也要不到,而且还说要我和他重新签过合同否则就要收回房子,我说签合同没有问题,把我两个月的押金退给我再签,房东却说他没有收我的钱,和他没有关系,哎·····请问遇到这样的事情我应该怎么处理?如果房东一直不承认我有交押金我是不是有权利住到我的合约期满呢?(我合同,前租客的收条,物业的物业费收据,水电费缴费单,还有中介公司中介费用的收据都是齐全的)

2019-01-09 06:15: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及处理纠纷的实践,你所说的属于你拥有房屋租赁中的押金返还请求权,通常是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基于何种理由,出押人不享有押金的返还请求权。当合同关系终止时,出押人依约返还了租赁物、承包物等,且并无其它不履行合同义务情形的,出押人有权请求债权人返还押金或已扣除损害赔偿后的余额。
    因此,如果租房合同已终止或解除,也不存在拖欠租金等相关费用与物品损坏的情形,房东仍然不予退还押金,与房东协商还不能解决,建议:请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派出所协调解决,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 租房押金一般是指房客与房东双方共同约定,实际押金一般不会超过两个月房租金额。对于房东有权利扣取押金吗这个是有特殊规定的:
    1、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
    2、承租人没有定期上交租金租房期间,交纳租金是承租人的基本义务,并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缴纳方式、缴纳数额、时间和地点缴纳租金
    3、承租人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物品爱护屋内设施,保护其不被自己或他人破坏,如果承租期间因承租人原因导致物品毁损的,应当将毁坏物品修复或向出租人进行赔偿。
  • 买房交了押金能不能退押金,  
    一、买房交了押金能不能退押金  可以依据协议,向对方主张损失利息、返还押金等。  根据《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房屋买卖定金怎么赔付依据  
    1、如因开发商原因致双方在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内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例如开发商将约定房屋出售给第三方等,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2、如因购房者原因在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内双方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例如购房者放弃购买约定房屋等,购房者将损失定金;  
    3、在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内经购房者与开发商协商,双方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具体条款无法达成一致的,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交纳的定金;  
    4、如果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即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出现定金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按《认购书》中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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