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挑衅滋事,打电话叫我们出去,我们叫了几个人一起出去,对方首先持械动手打人,我方没有持械,我们叫出去的人中有一个人被打重伤,可能死亡。请问我方人员需要负什么责
刑事辩护
2019-06-20 03:13: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你好。
1、先通过警方,申请伤情鉴定。至于案件事实,你就实话实说即可。
2、如果构成轻微伤,对方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如果构成轻伤或重伤,对方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4、至于你们的经济损失,包括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可以通过去法院起诉解决
打人致使被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重伤的,构成
故意伤害罪
,依法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关于被打重伤,涉及的情况较多,需要具体分析。 对方打人致重伤,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对方不予赔偿,可以在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38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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