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买的期房交了50%的首付,现在马上签合同了,但是开发商要求首付提高到60%,交房日期还延期一年多才交,最重要的是我当初买房是要买70年产权的房子,结果他卖给我的是40年的公寓,我现在不想买了,开发商却要扣我五万的违约金。(两万团购费,他说被中介当做佣金提走了。三万是开发商收取的中介产生的佣金)我就想问问他扣的这个费用合不合理?

2019-06-19 22:34: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实践中如果商品房逾期交房,一般以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来计算违约责任,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违约金,二是已付房款利息。
    一般约定的违约金的标准是按已经支付房产的一定比例来按天数计算的,这一比例一般是每日万分之几的标准。例如,房价是100万元,约定的违约金是万分之一,并且逾期30天交房,则违约金为100万乘以万分之一乘以30天,结果是3000元。
    关于已付款利息,一般是约定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按天数计算的,例如,房款是100万元,逾期30天,现行银行贷款利率为
    5.5%,则利息计算方式为,100万元乘以
    5.5%除以365天乘以30天等于4520元。
    这样上述两项相加3000加上4520等于7520元,这就是开发商应该承担的违约责任。
  • 期房违约有多种类型,关于期房违约的争议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举给例子:逾期房款违约金怎么算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因此,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合同中对逾期支付购房款违约责任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计算。
    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是按照合同范本制作签订的,大多数情况下会对逾期支付购房款的违约责任作出约定,例如,迟延支付购房款,按迟延付款金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这种情况下,违约金计算方式已经明确,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第二种情况: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其中有以下条款与违约金相关: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违约责任赔偿,建议协商或者诉讼到人民法院解决。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2款又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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