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有限责任公司清算需不需要全体股东同意的

2019-06-19 20:53: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清算程序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9、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 如果股东不尽清算义务,股东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算程序:公司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通知、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制定清算方案,并经相关部门、组织确认;分配财产;制作清算文件、清算报告;清算报告经股东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办理注销登记。
  • 公司破产后,如果出现下列情况,股东还需要对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1、借款人股东出资不实,但实际出资达到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借款人股东应在出资不足范围内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2、借款人股东抽逃公司资本,但借款人实际出资达到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借款人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本范围内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3、借款人股东出资不足或者抽逃出资导致借款人实有资本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先由公司承担清偿责任,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由股东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 如果是签租房合同时,承租人要求看房产证原件是合法合理的,出租人可以当场给承租人看原件,但租房之后承租人再要原件,出租人有权拒绝。
    如果承租人是租房子办企业,需要房产证原件办理执照等,出租人可以和承租人一起带房产证去办,但绝对不能轻易交给承租人自己带走。
    如果工商局要房产证的复印件,也要注意只给承租人一张,且要在复印件上注明用于租房人xxx办理工商执照用,限定某年某月某日前有效,以防承租人把房产证复印件另做他用,给出租人带来麻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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