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乡政府把我们村的土地卖给开发商其中包括我们村的一条路,而这条路关系到我们几户村民进出,乡政府没和我们协商,强制性把我们的这段路卖给开发商开发小产权商品房。

2018-08-13 12:57: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手商品房买卖费用——产权年龄在五年以下

    1·营业税,缴纳的对象是获得利润的卖方,缴纳的费用是房产交易总价的5.5%。

    2·交易的契税,税费的缴纳额度在房产交易总价的3%与5%之间,具体的缴纳比例要看税务部门的具体规定,这部分费用是购房的买方缴纳,因为他是交易的启动者。

    3·印花税,这要看房屋当时购入的价格是多少,以最初的购入价格为标准,缴纳的费用双方各自支付,额度的比例是购入总价的0.05%.

    4·交易的费用,双方平摊,费用的总价要看购入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是多少,费用的总价是按照每平米6元的标准计算。

    5·工本费,这个费用只有80元,这个费用谁缴纳都可以,对于整个购买总价来说这几乎不用在意。

    6·个人所得税,这个可不是其他二手房交易的比例,这个计算方法比较麻烦,计算方法是销售的总价—当年房主购入的总价—房主装修房屋的总价—买方缴纳的契税总价—印花税等等其他费用的百分之二十。
  •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大、小产权房的争议不在房屋所有权,而是土地使用权。对小产权的解释主要有3种:

    1. 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2. 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3. 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前两个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即可自由买卖,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个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
  •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开发商必须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才能与购房者签订认购协议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明知自己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是却又与购房者签订认购书或者房屋销售合同的,其行为属于欺诈。  《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因此,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话,属于欺诈行为。购房者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或者主张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开发商不仅需要退还购房者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和利息,而且还要赔偿购房者因此遭受的损失。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欺诈的情况下,上述司法解释还规定了开发商的惩罚性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额外支付与已付房款等额的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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