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属于农村房屋拆迁户,现在总面积222.8平米,包括车库在内,我们办房产证车库的面积又不能算住房面积,所以实际面积就没有222.8平米了,算住房面积的要求是什么?想这样的情况我们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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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其实是可以买卖的,当然比商品房的风险来得大。
拆迁房的买卖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无法过户,造成买方付了房款,但却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买方的权益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
2、因为没有房产证,造成买方无法确认卖方究竟是不是拟卖房屋的产权人。卖方出示的安置补偿协议和房屋之间难以建立关联。
3、卖方将房屋卖一个买家之后,有可能会再卖给其它人,这样买方就会无端转入与第三人的官司之中。
4、房屋如果升值较多,卖方可能会反悔,买卖合同有被法院判定无效的风险。在此种情况下,其实买方并非处于无保护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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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是买卖不了的,根据我们的物权法,不动产的所有权的转换是以登记为要件的,没有房产证的话,这个房子很可能还没有在房产局登记到你的名下,也就是说现在还不是你的,你自然无法买卖。
但是如果你这个是开发商开发的房子,交房后还没给你办房产证的话,你可以去找开发商进行协商,你自己愿意转让房子所有权的话,开发商应该是愿意给你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办到买房子的人名下,也就是说,原本是你和开发商之间的交易,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和开发商之间的交易,那个人给你钱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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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如果和房产证不合
1、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处理。
2、看其与合同约定面积的比例。低于3%,按合同价格结算。如果少了,应退回多收的房款.
3、实际面积比合同约定面积多的,误差在3%以内的,超出部分按实际增加的面积计算,由业主补交购房款。
4、误差在3%以上的,业主只追加3%的房款,3%以上部分由开发商付款。
5、如果实际面积少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售房单位按实际减少的面积退款。
6、误差超过3%,业主有权利要求退房或者按实际减少的面积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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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