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7月10日,我在某房屋中介处看中了一套房子,并支付了2万元定金,签好合同后不久我又支付了10万元的房屋首付款。当时房主说房子还处在贷款中,要拿到银行解除抵押证明后才能和我办理过户手续,双方说好8月10日左右过户。可是8月10日我打电话问林某,他说银行的钱还没还,直到现在,林某都没有偿还银行的贷款,我怀疑他在将我的首付款拿去他用。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2018-08-13 09:57: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9条规定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担保法规定,定金合同自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既然定金合同尚未生效,所以当然不能强制支付。但定金合同作为买卖合同的从合同,交付定金又是主合同项下的义务。
  • 抵押贷款的手续流程:

    1.借款人贷款前:填写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6. 借款人在申请贷款之前没有信用卡逾期情况,如果之前有过贷款的必须没有不良还款记录。

    7. 借款人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具备还款能力。
  • 根据 《物权法》 第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也就是说即使买卖被抵押的房屋合同认定有效,但只要抵押权未解除,房屋就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被抵押的房屋可以购买,但是前提要能够正常解抵押,如果买方用自己的首付款帮卖方解抵押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还要谨慎购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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