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问问被别人打伤检定没够成轻伤,派出所怎么处理?

暴力伤害
2019-06-14 06:35: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对于未成年打伤他人的,具体处罚依照下列法律规定进行: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二、《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1、故意殴打他人,面临的处罚并非只有拘留,还可以是警告、罚款等,具体采用处罚由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受害人及其家属认为公安机关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2、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一百一十四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 被人打了,经鉴定达到轻伤,行为人就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追究刑事和民事赔偿的责任。  如果受害人已经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受害人可以在法院审理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也可以在诉讼前自行调解了结民事部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