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龙南法院什么时候上班我有一个借条不还的想向法院起诉

2019-06-13 16:47: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您说的借款纠纷只要发生在国内,是可以在当地法院起诉。
    会当作涉外案件来处理。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可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
    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具体热线或到所咨询
  • 在第四十六条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这四种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但并未涉及财产分割是否照顾无过错方的问题,基于同一过错不会重复处罚的观点,应该理解为2001年的《婚姻法》没有规定过错方应该承担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法律后果。同时,根据《婚姻法》是上位法,且是新法,那么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离婚时在财产分割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就已经失效。全国人大法工委在《婚姻法释义》中提到:“根据本法的规定,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法院考虑的因素仅是子女权益和女方权益,不涉及过错或无过错的因素。但为了体现公平,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 民间借贷,尤其朋友或者熟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如果到期后对方坚持说自己无力还款,出借人如何快速顺利的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一直是现实难点。结合本人的办案经历,以下几点供参考。
    (1)、尽快摸清借款人的实际经济情况。借款人说自己资金紧张无还款能力时,但实际情况不一定如此,一般情况下,从人性角度讲,借款人会有所隐瞒,他要维持生活。如果借款人之前为高收入人群,维持生活就需要资金。这时,尽快去借款人的经营场所实地打听了解具体业务经营情况,去了解掌握借款人名下的房、车、股权、存款等财产线索,去借款人住所地打听打听其具体情况,等等。
    (2)不着急起诉。摸清实际情况后,先去谈和解,因为法律程序周期长,一审二审强制执行等系列程序,全部走下来很缓慢。当事人直接和解如果顺利,可以较快拿回部分甚至全部借款。具体如何谈和解?建议带上专业律师一起去谈,利用律师的专业技能协助谈判、签订财产转让协议等等。
    (3)最后和解不成,选择起诉。起诉前有两点注意,如果借款人已婚,可以将其配偶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起诉,多一个人多一份保障。另外,如果可以,建议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将调查出的财产查封冻结,有利于判决生效后强制执行。民间借贷维权,需要耐心、细心,持续地给对方施加压力,速战速决最好。不要拖延太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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