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他2016年12月12号向我借六万元现金,当时利息是2分,打算借十个月,到十个月后他不但没还本金,利息也没给,一直到一年多,我要急了他给了一万叁仟元,当肘说等一段连本带利息一起还上,又托了一段时间,老骗我说工程快下来了,2017年开春他说回来还钱,结果带回来一万元,说剩下的过一阵工程款下来立马送来,结果一直到2018年2月份,他又说没钱,叫我给他点时间,2月12号我们在一起把本金和利息算一起还欠我68000元,重新打了借条,说到8月12号之前还清,这半年我没要利息,到现在他还没还钱。我该怎么办η

2019-06-12 04:11:5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人民法院在审理借贷纠纷的案件时,一般会要求原告提供书面的凭证,在没有书面凭证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将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作为证据提交,录音时不需要第三方在场;
    2、如果有案外人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3、《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4、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碰到被拖欠钱款等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千万不能采取过激行为、暴力手段,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否则,一时冲动不但于事无补,还有可能因触犯刑律被追究责任。
  • 关于p2p借贷的利息和本金,一般来说,本金加利息的和叫做本息合计。
    本金:即贷款、存款或投资在计算利息之前的原始金额。
    利息:从其形态上看,是货币所有者因为发出货币资金而从借款者手中获得的报酬;从另一方面看,它是借贷者使用货币资金必须支付的代价。
    利息实质上是利润的一部分,是利润的特殊转化形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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